依据《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》,各旗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牧草生长规律,在牧草返青期组织实行休牧,休牧期不得少于45天。严格执行休牧制度的牧民,可以按照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,额外享受每亩0.73元的补助。
日前,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发布了该旗的休牧期,起止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25日。乌珠尔嘎查牧民在休牧开始前免费领到了嘎查集体储备的饲草。“有了嘎查发下来的牧草和政府发的补贴,休牧期牲畜不去草原也能吃饱了。等过了休牧期,牧草长高,一整年都够吃了。”乌珠尔嘎查的牧民说。
除了草畜平衡区,呼伦贝尔市还有近1000万亩草原处于禁牧区,禁牧区内严禁放牧利用。为保障牧民生活,呼伦贝尔市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,禁牧区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4.4元,草畜平衡区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4.8元。
全面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,是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呼伦贝尔草原生态持续好转,生态保护修复成果进一步巩固。2023年,呼伦贝尔天然草原草产量1850万吨,草原生产力123.98公斤/亩,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76.24%,草群高度35.19厘米,连续3年位列全区第一。
今年,为进一步推动草原牧区生态、生产共赢发展,解决好草原过牧问题,呼伦贝尔市印发了《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》,从舍饲棚圈建设、增强饲草储备运输、提升牧草产量、打造金字招牌等多方面入手,在保护草原生态的同时保障牧民生活质量,统筹草原牧区保护与发展,促进草原休养生息。